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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税收制度。近几年来,在巩固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我国又陆续对现行税制进行了调整、改革和完善。20001022日,国务院颁布了《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200631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废除了《农业税条例》;2006年,国务院分别颁布了《烟叶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暂行条例》、《关于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7316,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15日,国务院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2011630,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等。为了能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满足税法教学的需要,我们组织一批有税务实践经验和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编写了这本《税法》教科书。

本书以现行税收制度为依据,分18章,按流转税(第二章至第六章)、所得税(第七章至第八章)、资源税(第九章至第十一章)、特定目的行为税(第十二章至第十四章)、财产税(第十五章至第十七章)的顺序阐述。编写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于求新实用,对各税种的阐述全面、详细、具体。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财政、会计、税收专业的教科书,也可以作为经济管理人员的自学参考用书。

本书由刘学华任主编、谢莉莉任副主编,在多位编者共同参与下完成。具体编写分工如下:刘学华编写第一章至第八章;谢莉莉编写第九章至第十一章;边秀端编写第十二章至第十四章;贾晓松编写第十五章至第十七章;路丽艳编写第十八章。为了保证本书的质量,我们广泛征求了税务专家和实务工作者的意见,并对书稿内容进行了多次修改。

在本书的编写和出版过程中,得到了中华女子学院、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政部科研所、立信会计出版社等单位有关同志的大力支持。同时,我们参考了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有关教材和学术著作,吸收了有关专家、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水平所限,书中难免有疏满、不妥甚至错误之处,恳求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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