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社会保障权论 上一个 |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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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我的博士毕业论文整理而成,内容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养老社会保障权的基础理论,即前三章;第二部分是养老社会保障权的制度建构,即后三章。

第一部分主要解决的问题为养老社会保障权的概念、体系、性质、理念与客观基础,要回答的问题是养老社会保障权为什么存在,也就是权利的合理性问题。该部分主要阐述的内容为:养老社会保障权是老年人及其相关家属为维护其生活质量而合理地控制自己或他人行为的根据,它侧重于保护经济中的弱者;该权利形成的基本条件包括存在对老年人生活所需的控制欲求、存在对生存所需的潜在和现实争议、由公共机构保障生存所需可获得正当性评价;由于养老社会保障权的主体是私人,并且其主要维护私人权益,所以,其应当是私权;并且是一种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属性的生存权;人道主义是养老社会保障权的价值基础,社会连带是养老社会保障权的客观基础。

第二部分解决的是权利的运行问题,即传统养老社会保障权的构建基础及特点、养老社会保障权的转型原因及变迁趋势、中国养老社会保障权利制度的完善;该部分回答的是,养老社会保障权怎样存在。该部分主要阐述的内容为:国家权力是传统养老社会保障权存需的基础性力量,缺少国家权力,老年及受其供养人的生活的维护必然会存在巨大困难;调整强制性机制的作用范围与方式、提升自治和竞争的功能是各国养老社会保障权重构的共同之处,也是克服传统养老社会保障权局限性的主要途径;中国现行的养老社会保障权在维护老年公民的生活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的根源主要在于国家权力配置不当、竞争性和自治性力量弱小。

总之,作为现代社会权的养老社会保障权所折射的问题主要是人的社会主体性问题。主体性在养老社会保障权中体现为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问题,即公平原则和需求原则。公平和需求是养老社会保障权生成、发展、变迁的理念基础;公平和需求的排斥、依存反映了社会中的强者和弱者之间的协调问题。

但愿本书的一些观点有助于推进各位专家对养老社会保障权问题的关注与深入研讨,并能对中国养老社会保障权问题的有效实现有所助益。

关于本书的撰写,首先感谢我的导师邵建东先生。无论是博士论文的选题、结构,还是写作过程,直至修改成书,都凝聚了邵老师的大量心血,没有邵老师的悉心指点,博士论文及本书就无法完成。邵老师渊博的学识、严谨的学风、诲人不倦的精神令学生折服,并将永远激励学生向前。感谢范健教授、孙南申教授、张千帆教授等对学生的教育与引领。    感谢张理、张道庆、赵娟、吴旭、潘科明、王显勇、茹洋、何鹰等学长、学友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对我的关心与帮助。我也不会忘记硕士时的导师肖乾刚教授、肖国兴教授、侯宗源教授、程宝山教授、姜建初教授、沈贵明教授对我的教诲。当然,也应非常感谢我所任教过的河南财经学院法律系及目前任教的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各位领导和老师对我的支持与关照。本书的顺利出版离不开导师肖国兴教授及立信会计出版社窦瀚修社长的指教与鼎力支持、帮助,更与出版社责任编辑张蕾老师认真、负责、细致、超时的工作及其付出的辛劳与汗水密不可分。因此,应当对他(她)们致以更多的敬意与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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